迟迟不给开发票,我怎么办,我还要发票去

2025-04-26 05:37:0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不开具发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1)为了掩盖真实的营业额来偷逃国家税款。(2)为了当卖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时,以便矢口否认,推卸责任。

回答2:

你可以选择到税务机关举报相关商家,因为这样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行为,同时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带来了直接损失。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若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开具假发票的情况,赶紧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所属的税务局举报部门举报。
【个人建议】
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家“发票用完了”的情况,应坚持向商家索要发票,提醒商家可申请增领发票,并持续关注发票开具动态。如果最终商家不能依规提供发票,消费者可向商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非上述情形的商家因业务量临时增加,导致发票用量无法满足其经营需要,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增领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准领期限内按核准数量领发票。换句话说,只要商家的交易是真实的,即便原核定发票用完了,商家仍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超限量领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回答3:

你是供方还是购方,如果是购买方
一是积极联系督促对方开具发票;
二是可以向对方讲明,不开具发票可以向他们的主管税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