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2025-02-23 18: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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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2:

回答3: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必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回答4:

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去办理即可。

回答5:

查询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