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抓人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2025-04-26 00: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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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的七日以内予以答复。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2、需要采取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的,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3、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轻重程度、有无继续犯罪和逃避或者妨碍侦查的可能性,使所适用的强制措施同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相适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回答2:

通常有两种方式:一、当获取证据不够充分时,可能对先采取拘传,这是最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强制到案接受讯问,其持续时间12小时。结束后可能放人,也可能被取保候审或者刑拘。二、当获取证据充分时,就会直接抓人,即被取保候审或者刑拘。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