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哲学,也可以说它研究的是最普遍的规律性,就是说没有什么东西(自然、社会、思维)不存在哲学揭示的规律不受到哲学阐释的规律支配。哲学所说的矛盾是指无论任何东西都是矛盾体都有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组成,都是一分为二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问题,(正和负,作用和反作用,雌和雄,加和减,呼和吸,上和下等等),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比如所有的量都可以数1、2、3等等),但各种事物的矛盾又各不相同(比如一个、一斤、一尺等等),叫做矛盾的特殊性。这样“矛盾”思考问题的根本意义,更在于研究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大多不是势均力敌的,双方斗争的结果彼消此长,矛盾状况就发生变化,于是事物就发展变化,这就是矛盾的斗争性。基本的是这些,详细的去读《矛盾论》
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
从广义上讲:如果两件事物在一件不存在时另一件一定不存在,那么这两件事物就有矛盾。
矛盾的解决是旧的矛盾统一体的破裂.新的矛盾统一体的产生.矛盾解决形式有以下几种.其一,矛盾的一方战胜另一方.其二,矛盾双方"同归于尽".其三,矛盾双方融合为一个新事物.
哲学上的矛盾指一个事物对立又统一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