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工厂提出辞职,是当天辞当天走的,厂里不批准怎么办?我在别的工厂已报名,实在不想在原来的厂里上班

2024-12-03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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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对辞职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行使赔偿请求权。除此之外,需要公司举证你的未按要求辞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如果要求你赔偿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只负有向用人单位通知义务,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有工资争议,你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就行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