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的检验标准
根据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汽车前照灯的检验指标为光束照射位置的偏移值和发光强度(cd)。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动车(运输用拖拉机除外)在检验前照灯的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在距离屏幕10m处,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0.6H~0.8H(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其水平方向位置向左向右偏移均不得超过100mm。
(2)四灯制前照灯其远光单光束灯的调整,在屏幕上光束中心离地高度为0.85H~0.90H,水平位置左灯向左偏移不得大于100mm,向右偏移不得大于170mm;右灯向左或向右偏移均不得大于170mm。
(3)机动车装用远光和近光双光束灯时以调整近光光束为主。对于只能调整远光单光束的灯,调整远光单光束。
(二) 屏幕法检测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1)检测的准备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用屏幕法检测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时,检查用场地应平整,屏幕与场地应平直,被检验的车辆应在空载、轮胎气压正常、乘坐1名驾驶员的条件下进行。将车俩停置于屏幕前,并与屏幕垂直,使前照灯基准中心距屏幕10m,在屏幕上确定与前照灯基准中心离地面距离H等高的水平基准线及以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在屏幕上的投影线为基准确定的左右前照灯基准中心位置线。分别测量左右远近光束的水平或垂直照射方位的偏移值,如图1所示。
图1 屏幕法检测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屏幕上画有三条垂直线和三条水平线:
中间垂直线V-V与被检车辆的纵向中心垂直面对齐。
两侧的垂直线VL-VL和VR-VR分别为被检车辆左右前照灯基准中心的垂直线。
水平线中的h—h线与被检车辆前照灯的基准中心等高,距地面高度为H;H为被检车辆前照灯基准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其值视被检车型而定。
中间水平线与被检车辆前照灯远光光束的中心等高,距地面高度为H1,H1=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