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路口时有无在人行道(斑马线)上行走,机动车闯红灯致其死亡的,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虽采取了避让措施,但仍致闯红灯行人死亡的,有证据证明属行人过错的,可适当减轻责任,由交警现场认定双方责任;行人闯红灯,走入机动车道内(没走斑马线),而且机动车没有超速、违规超车、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正常行驶致行人死亡的,负10%的人道赔偿。
机动车不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机动车没有过错,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用负刑事责任。由于法律的特殊规定,机动车负不超过10%的民事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机动车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是法律的特殊规定,是基于保护弱者原则和人道主义考虑的。
人行横道线是行人在过马路时须在这个区块内行进,比如没有红绿灯的地方,在人行横道线内被闯与线外被闯责任就不一样了,如果有红绿灯的地方当绿灯亮时才可行走而非只要有斑马线就可想走就走,因此这种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并不因走斑马线而没有责任,根据交通法规行人的责任为一半,而机动车因没有及时避让行人也要负一半责任,因为交通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进至人行横线时要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如果无交通信号灯则机动车全责。
中国的交通法规,永远都是“人命大于天,行人永远是弱者”。这个问题问得比较常规:行人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死了,严格意义上来说:机动车必须负全责。人行横道是行人的生命线道。在任何情况下,机动车都必须减速,甚至停车。
行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死,理论上讲,机动车是没有责任的。是不需赔偿的。但,交法有规定,此情况下,机动车应该负10%的无过错责任。
一般会赔偿20万到50万左右,不会赔偿太多的,毕竟最大的责任并不是在于车主,是人。
即使是撞死闯红灯的人,机动车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承担的责任很小大约是百分之15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