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适当调整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其中,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寄信的时候去邮局问一下就好了。
8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