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年内不能从事同种行业的保密协定赔偿问题 ,有追加分

2025-02-27 09:04: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1年内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请求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现在要离开公司,可以以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离开公司,同时公司应当补发未给你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1年一个月计算,不足半年按半月计算)。如果公司要求你签订保密协议,不得从事同种行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的保密费,至于费用的多少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至于你说的技术,如果你的技术确实是自主创新,建议你可以申请专利,当然你的技术转让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的转让费,但是我建议,如果你的技术实用性不错且能申请到专利,一定要申请专利,你可以将技术转让给公司,当然这个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简单来说就是是否只是允许你现在的公司一家使用这个技术,当然这三种许可支付的转让费用肯定不同。

回答2:

可以要求给予一定的技术转让费

回答3:

一、根据法理,竞业限制条款应在劳动合同中或另行订立的合同中约定,如果在此之前,你与公司没有订立竞业限制条款的协议,你现在以公司没有为你缴纳保险为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再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也就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
二、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应超过2年;2、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由你与公司协商确定(一些地方规定不低与原工资的50%)。
三、你说的技术如果申请了专利,如果专利权属于单位,单位不需要支付转让费,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奖励。
四、如果技术没有申请专利,且该技术不是单位指定你开发完成的,那样,你没有义务向单位公布该技术,单位要使用你的技术,你当然可以与单位协商确定转让费 ,但如果单位已经掌握该技术,没有义务向你缴纳技术使用费。当然,如果你转让该技术,单位也无权干涉(公司已作为商业秘密的除外)。

回答4: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2、法律规定竞业禁止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着经济补偿;
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和保密金额是双方约定的。一般要求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具体的双方可以协商。如果涉及的诉讼的话,法官有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的权利。

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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