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56岁了,在同一个乡镇医院做临时工,连续工作18年了,单位没买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医院补买吗?

2025-04-27 12: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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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满一年以上,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等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你需要做的是,收集证据。找出你母亲与医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考勤记录,发工资的凭证,证人证言等等,越多越好。然后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