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丧偶前有1女,5年后再婚(有子判对方),2年又离婚,请问孩子还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2025-03-19 18:51:0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应该是可以的吧,因为你又离婚了嘛。

回答2:

不能了,离婚无论孩子判给谁,都是你的孩子。这两个孩子都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了

回答3: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回答4:

bu n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