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答你的问题:
1、如果是拆迁了而且合同未到期可以让他偿还转让费吗?毕竟三年的合同才用了几个月呢。
转让费应摊分到每个月的经营期间,由于拆迁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出租人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比例退还转让费。
2、是否可以以隐瞒事实签订合同而主张合同无效呢?隐瞒了拆迁事实或者说是他修改了合同作假?
若有证据证明出租人明知租赁标的要拆迁,而订立租赁合同,则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超越证据的租赁权期限对外转租,超过部分无效,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3、和他签的合同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这条能主张合同无效吗?
如果二手出租人没有转租权,又未经房东同意而对外转租、且房东未追认的,租赁合同无效。
其次,针对拆迁,你可暂时避开合同效力问题,主张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拆迁补助,这些拆迁补偿是承租人应得的,与出租人无关,你可直接向拆迁人主张。
再次,在取得上述拆迁补偿款之后,还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二手出租人主张转让费、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打官司,可能将由于合同无效而无法追究违约责任,但是,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你所支付的转让费应全部返还、已投入的装修损失由于出租人过错,应由出租人全部赔偿,法院一般会支持你的诉求。
看房主是否知晓要拆迁,如果其知道要拆迁还进行转让,则转让合同无效,关键是知晓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因为拆迁是不可抗力,则你要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