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题目

2025-02-27 20:18:3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
2、既然是随身携带,那么理应由小王自己照看,所以饭店在没有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不承担照看义务。但是,作为饭店,有提供安全消费场所的义务。
3、自行负责。在找到拿走包的人之后,此人也应付一定责任。

回答2:

1、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
2、饭店的经营者应该尽到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但是,究竟这种义务应该尽到什么程度,法律并没有什么规定。
3、所以饭店如果尽到了一般提醒义务如张贴小心保管财物的标语等,可以免责,或承担部分责任。

回答3:

1.小王与饭店是消费合同关系
2.饭店有照看小王随身物品的义务
3.饭店付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