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为“一强三优”现代企业建设保驾护航,是供电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领导和管理体制上的改进。在执行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双重管理的基础上,是否可以更加突出和强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垂直统一管理。一是有利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各项监督职能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二是有利于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和指导,可以做到同系统内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有利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减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职”上来。
(二)工作机制上的改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的落实措施。一是是否可以尝试建立巡视督察工作机制。即由省公司监察部牵头,从各市局系统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地对供电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样既解决了部分供电企业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够重视的问题,又促进了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随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也会逐步得到改善;二是是否可以尝试建立联查联办案件机制。即由市局纪检监察组织牵头,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这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
(三)考核机制上的改进。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才能把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考虑由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理、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职工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优进劣汰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方式上的改进。一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计划管理。既要制定纪检监察的近期工作计划,更要重视纪检监察中长期的工作部署,任务越繁重,越要防止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陷入“只知埋头苦干,不顾抬头看天”的局面。不但要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还要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促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二是要注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放式管理。要把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要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加强与相关职能科室的沟通联系,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三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要规范程序、更新手段、讲究效率,要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
新形势下,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增强信心,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摆正位置,真抓实干,锲而不舍,才能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能,为供电企业深入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