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顺序不分大小写123】。,2条,2条,5条,2条,1条明显是不法的,如;2条合同法规定;变更工作岗位须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同意【签字】,否则无效。再者甲乙双方解除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申请或通知。相信公司都懂的,只是以表面书面形式进一步束缚员工,真正因合同发生纠纷,以上那几条是无效的,因合同最终要适应法律的调解。
合同没有劳动局的章,只有你与公司的,应该还有劳动局的章与你签订合同单位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