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甲完全出资,但约定乙持股25%,其实是一种赠与行为,只要甲同意并在章程中写明即可,如果股东达成一致的,可以不按照持股比例分红,这个是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具体法条如下: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仍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