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现在存在的情况: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被以“完不成任务”为由扣工资
离职当月没有工资
以上3点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看:
公司必须在你入职1个月以内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10条);
没有劳动合同导致报酬不明确的,实行同工同酬(第11条,也就是说你的报酬必须跟相同工作的其他员工一样);
超过1个月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必须从入职第2个月起第12个月至支付双倍工资(第82条);
公司如无合法的理由,不得擅自扣除你的工资,否则你可以以“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公司如有相关内部规定,约定绩效工资和扣除的标准,必须事先告知你(第8条);
离职当月不支付工资,属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综上,你现在的情况,公司的违法行为非常清晰,你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仅就“未签订劳动合同”和“离职当月不支付工资”的这2个违法行为来说,胜率几乎是100%。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