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上的林地是否所有权人永久性拥有

2025-04-24 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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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我国林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林地不得买卖。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林地、林木,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是所有权的拥有者。

国家依法将国有林地、林木无偿划拨或者有偿出让给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是该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拥有者。

公民个人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国有森林、集体所有的森林的经营权以及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承包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个人享有的国有森林承包经营权或集体森林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确定林权内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林权证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回答2:

  在我们国家,任何个人都是没有土地(含林地)所有权的,所有权的主体只有二个:国家或集体!

  一、林地所有权:

  是指所有者对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主体是国家和集体。

  二、林木所有权:

  是指所有者对林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主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三、林地使用权:

  是指所有人根据林地的特征(性质)进行利用的权利。主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四、林木使用权:

  是指所有人根据林木的特征(性质)进行利用的权利。主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把林地、林木所有权简称林权。这种叫法更直接,更通俗,也便于人们接受。但是,由于林地、林木所有权所指向的具体物,不仅包括林木,而且包括林地,是林与地的综合反映。因此,在使用简化了的林权概念时,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在我国,公民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依法可以获得林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所有权。

  公民个人,只能拥有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没有林地所有权。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回答3:

应该是有林权正的人拥有,要不还办什么林权正。

回答4:

我于2000年在本村河滩种植杨树几千棵,去年邻村放羊的把树给啃了一百五十多棵,法院说让别诉讼了,说我没有林权证判下来也钱不会判到我的手里,请问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