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其中有一项为“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故而一般情况下,未成年盗窃电动车初犯不作为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