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暂住证能办理吗

宁波暂住证能办理吗
2025-03-04 15:38: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能办理。

办理条件:

1.有固定暂住居所;

2.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在暂住地(除医院、旅馆)拟居住30天以上;

4.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

5.到达暂住地10天内申领暂住证。

延伸阅读:

携带要求:

1.《暂住证》由外地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回答2:

  2016年实行居住证办理以后,各地已经开始取消暂住证办理了,公民若需要办理居住证是要求在当地居住满半年以上,而且有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回答3:

办理暂住证,应该怎么办理呢?

回答4:

具体情况不清晰,不知道你是暂住居民家还是单位或是出租房?
暂住在居民家中的,你要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你的信息登记造册,拿你的身份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你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