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
一、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若在购房合同中仅签订一方姓名,则该购房合同仅在该签字方与房屋出卖方间生效,即房屋仅被出售给了签字方,另一方并不与出卖方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同时根据《不动产等级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是需要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凭证的,故若仅在购房合同中只填写一方姓名的话,则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无法将未签字作为产权所有人。但若在购房合同上填写双方姓名,则在产权登记上即可登记双方姓名。
二、 同样地,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若购房合同上为双人签字的话,则办理相关业务时也需要双方地同意。若为单方签字,则很可能出现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将双方共同使用居住的房屋出卖或抵押贷款等情况,对于另一方而言,可能存在权利的侵犯。
三、 总之,若双方均出资购买了房屋,或为婚后购买,则建议均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毕竟这是多一道手续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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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填夫妻双方名字,和一方名字有什么不同?
婚后买房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名字
但是如果需要做房贷,必须2人签字
房子还是属于夫妻双方的
如属婚后购房,无论是在签立购房合同时,还是在填写产权证时。无论是双方签字还是一方签字,无论在产权证上写一个人姓名还是写二人姓名。都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只要在卖房时不存异意,均无关系。卖房时必须二人签字才生效。
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