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我是要到经侦队去报案吗

2025-02-24 09: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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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具体由哪个部门破案是由案件类型决定的,但是报案只需要公民直接去到司法机关报案即可,比如辖区派出所就可以,并不需要直接到经侦队报案。

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

扩展资料

经侦队是指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的话110或到最近的公安局办事机构都可以,他们不会拒绝接的,而且你说明情况对方会自动归入该管的部门。

现在对于网络诈骗案件,由于都是异地作案,立案管辖单位多(每个受害人可能报案地不同),侦察费用高,取证难度大,追抓嫌疑人困难,公安部门对这类案件确实存在推诿和不重视的现象,争取多找些被骗人,人数最好达到一二十人,数额最好万元以上,汇总资料直接向公安部反映,争取让公安部有关领导重视。

如果你面对的对方很难构成犯罪,建议你尽快以法律手段起诉,并且在这之前最好能了解对方财产情况,以便进行财产保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报案

回答2:

合同类的诈骗案,由经案大队负责;普通的诈骗案,由刑大负责侦查。在实际操作中,作为公民到公安机关报案即可。

法条链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回答3: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回答4:

我被一个网络平台理财的骗了,要怎么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