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i酱公司短视频配乐被告侵权,这一波操作你更支持谁?

原告要求索赔25万元,这一次侵权事件你更支持谁?
2025-02-25 11:33: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现在的很多公司都是套用其他公司的一些短视频配乐。但是没有告知原公司,很多时候原公司发现以后,就会走法律程序告其侵权。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因为法律意识部健全。对于人家公司的劳动成果不尊重。所以才导致了侵权人家的音乐配乐。

所以,对于papi酱公司侵权其他公司的短视频配乐,还是支持原公司的。这就像是,我自己做出来的一个广告宣传。我自己还没用完呢,刚用上,还没等到热度起来了,这就被你拿去弄了。结果观众的视线都是被你们公司拿走了,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有种我打了一口私家井,还没喝上水呢,就被你们喝完了一样的感觉。所以说,对于侵权事件的处理,我都是支持原公司的。毕竟人家付出了汗水,付出了努力,所制作出来东西是人家的劳动结晶。不可侵犯的,就像是我之前写论文一样。之前因为快毕业了我就开始写我的论文,因为我是在宿舍写的。就没有在意保护我的论文,电脑就一直开着,论文界面也是在电脑上面的。没有关闭,等到我快写完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论文被人剽窃了。

另一篇剽窃的论文大概都是我的内容。维修标准都是一样的。连测量的数据都是一样的。这就让我很恼火了,还好最后导师相信了我。不然的话。真的就难办了,所以,对于人家的劳动成果我们应该选择尊重。当然,我也相信papi酱公司应该是无心之举,但是还是要接受人家的起诉。根据法院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

回答2:

支持原告,无疑papi酱侵权在先,这是没得黑的点,国内的版权意识太过于淡泊,对于著作权应当得到重视,罚款就当个教训起到对于别的作者的警告作用。

回答3:

我会支持原告,侵权本来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PAPI酱短视频拍摄侵权,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还是要道歉和赔偿的。

回答4:

我支持原告,这个啊,本来就是怕被强公司侵权了,就是占用了别人的配乐,在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就使用,人家也没有说这个配乐是可以共享,所以说私自用了人家的配乐就是不对的。

回答5:

我更支持原告,因为papi酱是侵权了,不是说不可以用别人的东西,但是用的时候还是要标明出处,这样就不会误导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