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看证据吗?

2025-02-24 13: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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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证据是诉讼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可以说只有拥有充分的证据才能打赢官司,没有证据打赢官司就如同空中楼阁。那么打官司时什么材料才能作为证据呢?
任何材料,只要它和案件事实或者官司中的其它事项有关系,或者根据这些材料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或者相关的法律事务存在或者不存在,这些材料都是证据。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
证据具有以下三个属性,一是客观性。证据客观性要求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猜测想象出来的东西。比如说脑子构想出来的画面,根据别人描述推测出来的结果都不能作为证据。二是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指的是证据必须要与所证明的案件事实存在一定的客观联系。它要求这种联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猜测想象出来的。这种客观联系既可以是直接联系也可以是间接联系,既可以表现为证据是用来肯定事实存在的,也可以表现为证据是用来否定某项事实存在的。也就是说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不能一个说天上一个说地下,风马牛不相及。三是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指的是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证据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和法院在调查搜集证据的时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要求法院对证据的审查认定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比如说刑事诉讼法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经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任何材料能否作为一个案件的证据使用关键是要看该材料是否满足上述证据的三个属性,缺一不可。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搜集证据时容易忽略的证据的关联性以及合法性。这两个属性每个人在理解是有很大差异,容易产生分歧。在开庭审理举证质证时往往是一方说这个证据与案件有关且合法,而另一方却说证据不合法,与案件无关,不应采纳等。所以最终还要看法院怎么认定了。以后的文章我们会为大家解读。
鉴于非法律专业人员专业知识的欠缺,在不能确定材料能否作为证据的时候,最好的做法是保存材料以备不时之需,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完整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好准备。

回答2:

不是所有的官司都要证据都有证据,但是有了证据官司就好打赢些,原告方的举报和诉求与被告方双方达成协议,没证据也没有关系。如果被告方不承认原告方说的事实行为和事件,弄虚作假,捏造事实,侮辱他人,那么证据面前就显得十分重要。法律是最讲证据的。证据胜于雄辩。要想打赢官司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才是最好的的办法。

回答3:

主要看证据,不然没办法说服别人,证据就是你的理,每个人对同一件事情看法不一样,为了公平就依证据为先。

回答4:

是的,打官司就看证据!自古以来天下人就以一个“理”字服人!而能说通理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这理就说不通了,也不能服人了!

回答5:

证据在法庭上一般需要提交原件。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但是复制品等一般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认定,这就要求广大朋友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注意妥善保存合同、函件、凭证等材料,一是为了完善合同管理,二是防备可能的诉讼风险。提交证据不能超过举证期限。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性问题,需要提起大家的充分注意。《民事诉讼法》规定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然实践中,对方当事人一般都不可能同意质证。诉讼中所查证的事实需要证据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是不予认可的,而只有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才能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所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