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程序应该是需要挂失的,就算是个别的派出所他们没有给予你挂失,也应该回答你所担心的丢失的身份证是否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的这种问题,如果他们回答不了,就要求他们帮助挂失,万一将来出现了你所担心的情况,那就是很麻烦的了。如果那里的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好,就直接打114询问省公安厅的电话,直接打到那里去询问,也把实际的问题反映上去,这样自己就知道是否该挂失,或者是直接去补办了。
没事 从你报案的那天算起你丢失的身份证跟你就没关系了 再有就是你今天补办了 电脑里面已经有你的新信息了 放心 出了什么是跟你无关
公安部 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可以去办理一个临时的身份证的,您可以挂失 那么原来丢的身份证已经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