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脚趾甲可以进行DNA化验,以找到相应的人。
第二,如果其不可化验,那么公安必须证明这个脚趾甲是犯罪嫌疑人的,否则不可作为证据采信。
第三,即使有栽赃也不一定就能定案,犯罪嫌疑人还可以通过提供不在场的证据来洗脱嫌疑。
第四,假如没有不在场的证据,嫌疑人又与被害人有瓜葛或嫌疑人劣迹斑斑也不一定能定案,因为目前只有一个指纹的证据,只要嫌疑人的口供和案发现场的其他情况都不能应证也存在疑案的问题。
第五,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测谎仪的结论只能作为公安办案的参考而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法院不予以采信。
第六,手表纤维在这个案子中,根据我国法律来看,其只能作为间接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和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其意义不大。美国的法律这个我不知道。
第七,有,凶器即使经过清洗,但是用专门的化学试剂还是能够测出表面是否带有血液的成分,并能做出DNA鉴定来判定是谁的血。
首先从法学的角度,目前基本所有国家,都是无罪推论的。即,在嫌疑犯尚未被判刑之前,他都是无罪的。
第一部分,问题一,脚趾甲从科学角度可以提取出dna,但是角质类生物信息特征是不明显的,难度很大。问题二,在无法提取DNA的情况下,即仅仅证明这些现场遗留物品是属于该嫌疑犯的,但是要在在举行的合议团中的说明中,能说明比较有信服力的证词,证明,确有其他正常的不违法的方式遗留该物证。并获得合议团的信任。典型的案例如美国的辛普森案。就算全世界都知道肯定是辛普森杀了他老婆但是,最后他是无罪的。建议百度一下查看。
第二部分,问题一,倘若技术上存在指纹信息复制造假,那么检方必须证明没有造假,否则无法确立证据。
问题二,指纹也是物证的一种,物证不是定罪的唯一标准。仍然建议翻阅辛普森案,物证很多,但是由于检方在提取证据时的程序问题,最终,物证也是未被采纳,借此说明物证不是认定的唯一方式,尤其在美国。
问题三,测谎设备目前为止,仍然只是在讯问阶段的辅助工具,注意是工具,测谎结果只能只能是案件侦破提供必要的线索,而不是证据。
第三部分,问题一,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博弈的问题,调查和审讯中,证据的掌握并非是一五一十的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这是审讯工作者必备的基础审讯技巧,即,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审讯者掌握的证据包括哪一方面。审案过程是双方心理博弈的过程,通常,在多种审讯技巧中,做了的很难在心理上占据优势。你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在实际的案件中,也有心理素质极为过硬的犯罪份子,他们可以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不然为啥在美国说,好的律师可以把有罪说成无罪的呢。
问题二,从专业角度讲,经过清理的工具等,倘若清理仔细,确实很难提取到有价值的证据信息。就像带着手套作案会留下指纹么?你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发生过的肯定都会留下痕迹,但是不是所有的痕迹都可以成为有效的证据提取载体。同时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即使经过清理,从实际角度,百分之百的细心清理和毁灭现场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脚趾甲能化验出DNA,法律上的物证效力大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效力,抵赖没用的。
栽赃是有可能的,很容易被认定是凶手,而且容易放走真正的凶手,许多人就是这么冤死的
在测试仪面前,侧重于物证,而且要测很多次的,受过训练的特工测谎仪没用,回回都能通过
地毯纤维是侦破的线索,奖杯清洗干净后可以说没沾过血,但是作案的人不能这么对人说,否则警察会问,你怎么这么肯定,知道没沾过血,就暴露了。
即使是血完全没有了,但通过颅骨上的伤痕和凶器进行比对,可以认定是它打的,这是多种证据综合在一起起作用的,不是单独就能定案的。
脚趾甲是人身体皮肤角质化的产物,是可以测出DNA的,这一点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