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月14号下班途中因天雨路滑不慎跌倒,致使小腿骨折,公司领导当时在场,请问,这属于工伤吗?

还有,工伤是如何认定的,谢谢
2025-04-25 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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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非交通事故的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伤。很不合理的,没有办法的。
法律规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回答2:

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本人自己不慎跌倒,不构成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