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首次颁发“全国五一巾帼奖”。全总设立的“全国五一巾帼奖”从这一年起每年颁发一次,表彰积极参加“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今年已是第七次颁发这一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