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十年前哪有工伤保险啊..................
按照我地区的做法,
1、如果你已经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那么仍继续按原渠道享受待遇.
2、如果没享受,可以在鉴定后由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
3、如果你已经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现在想享受一次性待遇,单位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给你,但要扣除已经按月领取的.
如果单位在十年前已经给你购买了工伤保险,而您没有去领取保险的话单位是不承担责任的。
如果当时单位没有给你购买,那么社保应该报销的部分由单位承担。
还有就是您的工伤已经发生十年了,应该是过了法律的追溯时间了,所以应由您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