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二甲的话是 教不了语文的 建议你继续考普通话吧 考教师资格证 必须具备(以下是引用网上的)
初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一、准备材料:
1.二表: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六证:
①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③户籍证明,
④体检合格证明,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⑥教育学、心理学学习成绩证明。
说明:
①“二表”均由申请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常设在当地教育委员会 或教育局)领取;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③体检合格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二、提出申请:
1.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 材料;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①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②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③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认定申请。
三、初步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无误后,将通知申请人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
四、基本素质、能力考察:
除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外,其他申请人需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查委员举 办的面试和试讲,接受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五、得到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六、领取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除了获得普通话等级测试相应的证书和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即可。
若《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在学历学习过程中修过,且获得合格成绩,则可不考;或者参加相应的自考。这类考试申报时间的公布距离申报时间通常都很近,所以你要密切与教育局人事科和政工科电话联系。
这个......应该是没有办法。只有再考一次普通话,并且通过了......
时间上可以和发证机关沟通,在发证前提供普通话证书的复印件,应该是可以的
好像,这个就是说课会有所不同的,我不知道说课是不是可以再报一次,改一下什么的。。如果不行的话就第二年再说课吧吗,反正理论课的成绩会保留一年吧
只能联系当地教育局,看能否更改报考科目
好像不行啊,得先把二甲普通话证拿到才行。可以打电话问下当地教师资格证受理机构看能否改学科
在考下普通话吧,普通话没过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