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石狮的做法欠妥。
首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里面没有1%这样的税率。其次,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应由福建惠安的公司在发放时向福建惠安的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与石狮没有关系。最后,外观证是保障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则是个人所得税)收入监控链条的完整的一个重要举措,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没有什么联系。
好像现在是要这样啊,晋江石狮的税收是比较高点啊,有外管证的话,个税就按1%,企业所得税在石狮缴0.2%,回当地在缴纳1.8%。
我上次去石狮也怎样啊
问你们专管员一下
汗,怎么不直接问泉州的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