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知;②年检报告书;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电子文本审计报告。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需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不再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非法人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知;②年检报告书;③营业执照副本(无副本的提交正本);④加盖公章的隶属企业2009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外国银行分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3.代表机构年报应提交以下材料:①年度报告书;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电子版本);③加盖公章的登记证复印件;代表机构设立时涉及前置许可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设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代表机构,无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提示:通过年报的代表机构请及时更换为新《登记证》
这些流程如果自己办,还是挺麻烦的,最好找个专业办照公司给你办理,我知道一家不错,叫李氏博雅永信会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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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