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的公文,格式应该是很规范的。我觉得用函有以下原因:1、非同一系统内行文2、无法确定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在级别、归属上是什么关系函是正式公文的一种,这么使用完全没有问题。
首先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是不相隶属的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的请示肯定也是以函的形式请求批准的。所以答复也用函。函,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2个机关是不相隶属的行政关系,公文规定不相隶属机关行文采用函和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