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体育课发生意外学校有责任吗?该付什么责任?

2024-11-27 1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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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分担责任.
      1年级的小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的,由其监护人赔偿.
    2. 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各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时由法官裁量.


过错责任:有过错即赔偿,无过错则不赔。
过错的认定,要结合事实,考虑主客观两方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可见,学校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有减轻责任的情形,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回答2:

学生在学校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