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个不同的部门
简单说 社区居委会 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部门 物业公司是个人私营企业 一个对公一个对私
物业公司的职能是建设美好新环境 在对 房屋配套设施以及人员服务能够提供很好很专业的维修以及服务 社区完全不行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政府提倡 市场化 这样有利于减轻 政府工作压力 解决就业 人民享受更多更好服务
我再一一解释你的疑问:
1、为什么要搞个物业公司出来?
多头管理,增加管理成本 因为 物业公司在处理服务以及小区硬件维护方面更为专业 这不是多头管理 而是精细化管理 管理成本并没增加 反而减轻了 物业公司和 居委会的工作量 就像看孩子 有的人为什么不完全 自己带孩子还要交给 学校 幼稚园?
2、 很多反映的问题居委会管不了,要物业出面
为什么不把物业公司的职能归到居委会?
有些问题并不是 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 每个部门的职责都不一样 都需要几个部门协调共同来妥善解决
3、由居委会出面聘用人员管理小区、维护小区卫生……
收取的物业费归居委会
政府已经明确 提出市场化社会分工 、这个想法基本不能实现 并且 这样一来增多了 居委会的工作量 同样增大了 政府负担
你可以说 由居委会 出面监督 由小区业委会代表 以竞标的方式选取 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
为人民谋幸福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全国亿万居民小区,都是居委会在管理。
值得探讨。不过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社居委是以服务为根本,如果社居委有了利益的驱动,也许连物业公司都不如,因为社居委还有很多社会事务要处理。
可以呀 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通过就可以用居委会了
1.物业公司和居委会是不一样了,一个是企业,一个是政府行政部门
2.物业公司的出现,相当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居委会辖区内好多小区、商场、酒店等等,这不是居委会几个人能管过来的,还有他们基层经费少,只有去依靠物业公司划片管理。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要是物业服务协议里的规定的服务内容由物业公司负责履行,如果不行可以由业委会出面处理。
4.业主和物业是雇主和管家的关系,理应是和谐的,有事相互理解处理,不是一般人看到的对立的关系
5.中国的物业行业发展只是起步,全民对物业管理的意识也在一步一步加强,但法律条规上国家还得再完善
6.如果你还不知道物业是干什么的,你上网查就会详细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