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法人代表是谁?

2025-04-23 22: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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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
二、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正常巡回监督检查。
三、调查处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配合信访科处理各类违法案件和典型案件。
五、配合规划站、用地科对全县新批建设用地的勘察工作,达到批前监督之目的。
六、监督检查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权属变更的情况。
七、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终止,并按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
八、受理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