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发布后,家属就算是有知情权了。法律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之前要通知家属。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有知情权啊,但是是对社会公示,他们一般发布在公安的网站上,首先通知自己辖区的公安干警,然后干警再打印公告,再对社会公示。并没责任和义务专门派人通知被通缉人员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