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放弃财产继承的协议公证,法律上儿媳不需要去。如果儿媳去,也只能是起陪伴作用,还要征得公婆同意才可以。理由:
1、公婆放弃财产继承的公证,是公婆的权利,公证时只需要公婆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到场就可以办理。
2、对公婆要继承的财产,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公婆是否放弃继承与儿媳没有关系,所以儿媳不用到场。
3、公婆在外地,如果需要儿媳代公婆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必须有公婆给儿媳的授权委托书才可以。
附:相关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只需要你公婆去就可以啦,你不需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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