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的程序,双方在签订买卖协议的时候,应该对具体问题都做了约定,如:房款的支付、水、电、气、有线费的结算,过户产生的税费等等。
没有的话,正常应该是原房主负责承担。过户完毕后,双方会有一个房屋交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买方除了要验收房屋,还要对水、电、气、有线等进行过户,同时要求卖方把原来产生的费用结算完毕。谢谢!
应该在购房合同中有注明吧,没有约定则按法定,因原房主拥有产权使用而肇生的物业费由原房主承担
由原来的业主付清,物业费用没有付清物业追缴要找原来的业主。
过户只后会有一个物业交割 这个物业交割之前是他的费用,之后就是你的费用了!
可以参照一下2手房的手续:http://www.0359fdc.com/ershou/2/2011/61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