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赔偿,这是幼儿园老师教导小朋友的,与不能杀人放火,不要随地吐痰是同一级别的东西,弄丢你东西的人找你要法律依据?他是火星人?
2、非要分析法律关系的话,你与你朋友构成借用关系,你朋友又把东西转借给第三人,你与第三人之间没有法律关系。如果要赔偿,应该是你朋友赔偿你,第三人赔偿你朋友。你直接找第三人赔偿也不是不行,但他可以说我怎么知道东西是你的,要赔也不赔给你。
3、至于是赔钱还是赔东西,司法实践里要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如果是特定的独一无二的东西,没了就没了,只有赔钱;如果是种类物,可以赔钱也可以赔相同的种类物。你说的夹子就是种类物,人家愿意给你买个新的,你不能拒绝。如果是赔钱,实践中采用成新折旧法,就是按此时市场价格(注意不是你当初的购买价格)扣除你的折旧。
先等一段时间,被动来得更好。
或者让他买一辆一样的,让他骑半年后给你。
如果诉讼,法院会考虑折旧和涨价相抵,最终判决他赔偿你2650元。
如果还想做朋友。他再给你买一辆一样的车。(或你主动提出涨价部分你替他拿)然后再去喝顿酒。这样皆大欢喜。
如果因为这几千块朋友做不成。按你买车时的价格折旧赔偿你!
原则上,借用他人物品应当返还原物,当原物不存在或灭失的情况下,你们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是将原物折价,标准是按你购车发票显示金额和折旧率计算,由你朋友偿还给你相应的金钱即可。
把“朋友”两个字和车价放在天平秤上一称,相减取差值,就是你朋友的赔偿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