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优化抽查工作流程,统一执法标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