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加害人已死,受害人能否获得赔偿?

2025-04-24 02:05: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受害人仍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物质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从被告人的遗产中执行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回答3:

不能。已经死亡了的就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了。

回答4:

可以起诉他的财产继承人

回答5:

能要看其是否有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