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母健在,遗嘱还没生效,这个是合法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执行也是在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合法,遗嘱可以将自己拥有的财产在时候给任何一个人。不单单是自己的亲属,朋友,甚至陌生人都可以。
不过你父亲占有房产的份额有待商定,如果只占有50%,你母亲占有另外50%,那么你父亲只能把自己的那部分作为遗产给你,并不能把全部都给你。
遗嘱需要公证才能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