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福利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担心超标,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或其他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要是新会计制度,走"应付职工薪酬"如果不走,可以走"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管理费用直接核算,待税审时一块调整就OK了。
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