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大家证明这一事实,应该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如果不给加班费,以后大家都不要加班,只干八小时。
《GWY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既然加班要与劳动者协商,那就应该达成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不允许的。因此达不成一致,你可以拒绝加班。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申请劳动仲裁签一定要留心收集证据,证据越多越有利。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言、与你相关的工作资料等都要保留下来。
指纹卡之外加班的时间公司是怎么算的?是否让你们加班的时候签名报道?这样的话,你们提出可要求公司举证。
您这种证据是有证明力的,可以得到支持的。
有合同即可,其余的公司举证
劳动仲裁委应该会查清事实真相以后,依法认定加班事实。
现在的证据应该可以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