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失业后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而在因伤失业的才能得到赔偿。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失业后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支付劳动者相应经济补偿。
因工伤失业请求赔偿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一、“失业”是公司解聘还是合同到期或者经济裁员,根据不同情况结果当然就不一致
1.单位违法解聘的,应依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其他情况解除劳动关系的每工作一年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3.不属于前两种情况的,待补充问题后予以解答
二、失业后如果公司办有失业保险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