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餐馆的。两帮顾客在餐馆打架。发生口角.打架了,一方打伤了,要餐馆负责人赔钱。合理吗?负几大责任

速度,各位律师们
2025-04-29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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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能确定侵权人的,由侵权人赔偿,餐饮部门只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