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和监事的职权可以很广,因其直接与企业董事会,企业董事长打交道,工作内容主要是建议,审议,监督,检查,重要决策投票;
监事与内审同时并存,共同发挥作用,但对工作内容各有侧重,监事主要监督董事、经理的行为和企业总体的财务收支;而内审机构一般监督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监督;
一般董事工作内容:
一、协助或代理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代理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二、参加董事会工作,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2、执行相关决议;
3、审议批准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拟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决定;
7、拟定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的方案,并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决定;
8、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审议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根据需要,参与经营班子决策,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权利。
四、主持股东会。
监事工作内容:
1.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2.监事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3.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表决同意。
第四条 在一般情况下,监事会不能代替董事会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不能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也不得干扰董事会或总经理的正常活动。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设立懂事和监事,具体规定条款如下面的附录。
至于是否违法这点,从公司法违法责任里面可以看到,并无为设立懂事和监事之违法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设立懂事和建设,并不承担违法责任。公司法之所以这样要求要设立懂事和监事,是从保护公司法人正常经营这个角度来说的,这些内容,在公司章程中都有体现,如果没有体现,工商登记的时候将不能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