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足够证明财产是男方婚前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那一方提出离婚没关系,要没有影响。正常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