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2025-02-28 2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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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实要将诉讼时效的中止与诉讼时效的中断比较后来理解会更好!
我是这样理解的(可能术语不是很标准):
例如,2001年1月1日甲欠乙的钱,那么乙对甲就有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000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
如果在2001年10月1日乙要求甲还钱,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就中断,重新开始计算,即诉讼时效期间就是2001年10月1日-2003年10月1日。
如果乙一直都没要求甲还钱,但由于2002年8月31日-10月31日时(因为这段时间是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开始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就从2002年8月31日-10月31日时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10月31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诉讼时效就变成2000年12月31日-2002年8月31日,2002年11月1日-2003年2月28日(加起来还是两年)。

回答2: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包括:(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回答3:

回答4:

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的行使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

回答5:

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